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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优秀毕业生”评定(第一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1-14 13:51 作者: 审核人: 点击:

    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优秀毕业生”评定(第一次)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2026届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生评定(第一次)现已正式开始。按照《苏州工学院本科生奖励办法》(苏工学〔20253号)等文件规定,本次评选对象为2026届全日制在籍本科毕业生。

    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要求

    1.加强宣传动员。面向全体本科毕业学生深入解读评奖评优文件精神,确保学生充分知晓、准确理解学校奖励办法相关内容。

    2.严把评审标准。严格执行评奖评优相关文件规定,注意尊重事实,评选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原则。形成奖励先进、以奖促优的良性循环。

    3.严守评审程序。增强评奖评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形成创先争优,追求卓越的良好氛围。学工办将向全院学生公开设立咨询、监督电话:0512-52251597,受理学生咨询投诉。

    三、评定程序

    1.此次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在智慧学工系统中完成。(信息门户业务系统智慧学工)

    2.“优秀毕业生奖项由学生本人申请。如未在系统申报截止时间内提交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

    3.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各类评奖评优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在学院内公示3日。对获奖名单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向所在学院投诉,由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核。

    本次评奖评优时间节点和流程:

    1114

    发布工作通知

    1117

    中午12点前

    毕业生在智慧学工系统中填写资料、申请奖项

    1118

    学院对申请学生对照获奖条件完成审核、讨论、公示

    11月底前

    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颁发荣誉证书

     

    四、注意事项

    根据学校制度文件,本次评定的表彰文件在20265月(大四下学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结束后一并印发。获奖学生毕业离校前如有违法违纪、考试(含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不及格、无法按期毕业或按期取得学位的情况,学校将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获奖证书。

    机械工程学院

    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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