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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本科生“综合奖学金”等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17 16:20 作者: 审核人: 点击:

    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本科生综合奖学金等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2025年秋季学期综合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奖评优工作现已正式启动。按照《苏州工学院本科生奖励办法》(苏工学〔20253号)等文件规定,此次评奖评优时间范围为2024-2025学年,对象为全体2022级、2023级和2024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个人奖项:综合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集体奖项:优秀班集体

    二、评选要求

    1.加强宣传动员。面向全体本科学生深入解读评奖评优文件精神,引导学生明确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学生充分知晓、准确理解学校奖励办法相关内容。

    2.严把评审标准。严格执行评奖评优相关文件规定,注意尊重事实,评选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原则。要拉开档次,形成奖励先进、以奖促优的良性循环。

    3.严守评审程序。增强评奖评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形成创先争优,追求卓越的良好氛围。要按规定的工作程序操作,严格审核无误后在所在学院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所在学院审批并汇总。

    三、评定程序

    1.此次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均在智慧学工系统中完成。(信息门户业务系统智慧学工)

    2.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等奖项,均由学生本人申请。优秀班集体申报由班级提出申请。如未在系统申报截止时间内提交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

    3.学院内公示3日,对获奖名单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向所在学院投诉,由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核。

    本次评奖评优时间节点和流程:919日前在系统内生成拟获奖名单,926日后进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奖项评比。

    四、注意事项

    1.学生综合测评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辅导员登录系统后可在综合测评管理主观成绩管理导入主观成绩栏目下载导入模板。

    2.综合奖学金由辅导员在系统中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排名按规定比例自动生成。各学院需对其中不符合评奖条件的学生进行调整。

    3.优秀班集体的申报,需附800字左右事迹材料及班集体或班级成员所获荣誉的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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