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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亚舫奖学金评选办法

    时间:2020-10-22 09:39 作者: 审核人: 点击:

    机械工程学院“亚舫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

    2020年)

    为激励我院大学生勤奋学习,开拓创新,机械工程学院1981届机械781班杰出校友金亚舫女士决定在学院长期设立“亚舫奖学金”,每年在全院学生中评选出22名“亚舫奖学金”获得者给予奖励。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亚舫奖学金”评选制度,科学、客观、公正评选我院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学习能力、校园生活规范和科学研究水平与实践学习能力,倡导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落实金亚舫女士 “亚舫奖学金”的初步设想,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参选范围,参选学生为我院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本科生。

    第三条  奖金设置,全院每年评选总人数22人,奖学金总额8万元。奖学金设立一、二、三等奖,一等奖2名,每人8000/人;二等奖8名,每年5000/人;三等奖12名,每年2000/人名学生。

    第四条  参评者提供材料时效为上一学年内的成果。

    第二章 申报基本条件

    第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要求

    1.参评者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尊师重教,有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2.参评者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

    第六条  专业学习要求

    1.参评者当年9月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50%或学生科创成绩取得院级层面突破。

    2.参评者全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第七条  校园生活规定要求

    1.参评者生活作风规范,精神饱满,身心健康。

    2.参评者宿舍文明卫生情况良好,每学期宿舍扣分不得超过5分。

    第三章 申报评选条件

    第八条  符合申报基本条件者,根据以下各项内容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细则见附件。

    1.参评者受到省级政府部门及以上嘉奖者或有材料证明思想政治表现杰出且经查实者。

    2.获得综合荣誉者,根据荣誉等级及排名情况进行加分。

    3.参加院、校组织并认定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根据项目等级和排名情况进行加分。

    4.参加院、校组织并认定的各级学科竞赛并获得者,根据获奖等级和排名情况进行加分。

    5.参加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纵向课题、横向课题等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经导师推荐确认后获得加分资格。

    6.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并获得相关成果(论文、专利等),根据成果等级和排名情况进行加分。

    7.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证考级培训并获得相应技术能力等级证书。

    8.承担校、院社会工作且有突出贡献的,视其业绩大小给予加分。

     

    第四章 评选流程

    第九条  评选时间及程序

    1、评选时间:每年11月份。

    2、评选程序:由学生自愿申请,填写“亚舫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交学办,经院学工委初评,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终评,报金亚舫女士核准,全院公示。

    本办法202091日起实施。由机械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学院                                              

                                                  20201020

     

    附件1

    亚舫奖学金评选条件考核细则及说明


    序号

    奖励内容

    建议分值

    备注

     


    1

    特殊荣誉

    受到省级政府部门及以上嘉奖者或有材料证明思想政治表现杰出

    待定

     

     


    2

    综合荣誉

    国家级

    12

    国家级综合荣誉本身可能会有获奖奖金

     


    省级

    6

     


    市厅级

    3

     


    校级

    1

    累计最大值不超过3

     


    院级

    0.6

    累计最大值不超过3

     


    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国家级

    30

    获奖另外按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分值加分

     


    省级

    重点

    8

     


    一般

    5

     


    指导

    3

     


    校企合作项目

    3

     


    创业训练项目

    3

     


    创业实践项目

    8

     


    校级

    1

    累计最大值不超过3

     


    4

    比赛获奖

    三大赛事(国家级)

    特等奖(金奖)

    100

    1.同一个比赛同时晋级省级、国家级,取最高等次只计一次。
      2.
    新参加的比赛第一次获奖,按对应类别和获奖等级的分值的1.5倍取值。
      3.
    参加过的比赛,取得突破性的成绩,按对应类别和获奖等级的分值的1.5倍取值。
      4.
    除三大赛事外的其他比赛,如果比赛单独设置特等奖,则特等奖的分值按照一等奖分值的1.2倍取值。
      5.
    如比赛设置优胜奖,则按该赛事的排序最低级别的0.8倍取值。

     


    一等奖(银奖)

    80

     


    二等奖(铜奖)

    60

     


    三等奖

    50

     


    国家级(甲组)

    一等奖

    20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0

     


    国家级(乙组)

    一等奖

    10

     


    二等奖

    6

     


    三等奖

    5

     


    三大赛事(省级)

    特等奖(金奖)

    50

     


    一等奖(银奖)

    30

     


    二等奖(铜奖)

    20

     


    三等奖

    10

     


    省级

    一等奖

    6

     


    二等奖

    5

     


    三等奖

    4

     


    市厅级、团省委

    一等奖

    5

     


    二等奖

    4

     


    三等奖

    3

     


    校级

    一等奖

    2

    每个学生累计参赛次数最多计入6

     


    二等奖

    1

     


    三等奖

    0.8

     


    院级

    一等奖

    1

     


    二等奖

    0.8

     


    三等奖

    0.4

     


    5

    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项目

    国家级

    4

    1.经导师推荐确认后获得加分资格。
      2.
    同一个项目多个成员的,由导师给出建议分值,其中第一人可以获得满分,其余人按排名n取该值的1/n
      3.
    院级项目每位同学不超过3项。

     


    省级

    3

     


    市厅级

    2

     


    校级

    1

     


    院级

    0.6

     


    6

    纵向课题

    国家级

    4

     


    省级

    3

     


    市厅级

    2

     


    校级

    1

    累计最大值不超过2

     


    7

    横向课题

    横向课题

    0.5/万元

    累计最大值不超过3

     


     

     

    高水平期刊论文

    15

      

     

     


    EI会议、北大核心期刊

    4

     


    本校期刊

    2

     


    其他一般期刊

    1

    累计最大值不超过3

     


    授权发明专利

    20

    处于实审阶段的,取值为50%。待授权,补齐另外50%,每项成果只使用一次。

     


    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3

     


    授权外观设计专利、登记软件著作权

    2

     


    10

    专业技能考证

    CSWA

    2

     

     


    其他

    待定

     

     


    11

    社会工作

    校级或院级

    待定

    累计最大值不超过3

     


    班级

    待定

    累计最大值不超过3

     


    说明:
      1
    、特殊荣誉、专业技能考证、社会工作只需要如实填写,加分分值由学院视情况另定。
      2
    、集体项目根据完成人所承担的角色进行区分。学科竞赛、各类项目、各类成果(论文、专利等)中多个作者参与的,看排名,排名第一的取全值,排名第二取1/2,依次类推。排名若不分先后的,均取1/2
      3
    、为鼓励非主体班学生参与学科竞赛、学科研究,在计算得分时视其成果上浮20%
      4
    、 所有成果的时效为上一学年,即从201991日至2020831日,否则无效。同一内容仅使用一次。
      5
    、申请表请在qq群里下载,交表截止时间为每年1026日。

    6、拟申报的同学请加qq群,群二维码将由班长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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