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寒假前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1-06 09:44 作者: 审核人: 点击:

各二级学院:

寒假即将来临,部分实验室仍然有教学和科研活动。为确保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对实验室寒假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1.各单位要加强假期安全教育,假期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特别注意对重点保护区域应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假期安排安全巡查员,每天进行安全巡查,确保安全。

2.假期期间使用实验室,将实行备案制,请各学院填写《2026年寒假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表》,明确假期是否使用、具体使用时间段、安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假期期间请学院加强管理,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3.假期期间使用实验室,实验人员必须详细填写使用记录,包括:使用人员姓名、出入时间、使用内容等,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做好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的风险认知,做好个人防护。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须全程在场,做好学生现场指导和监护;实验结束后,要及时清查、封存好试剂,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气源。

4.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不要放在公共区域;气瓶(钢瓶)应妥善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确保总阀被关闭,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检查气体报警器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其余的特种设备均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5.假期、周末及夜间,涉危实验室原则上不得开放。如必须安排,须进行完备的实验预判与安全防范工作。使用危化品的实验,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退、双人使用)制度。严禁危化品在实验室过夜,必须当天送回实验物资仓库。

6.易制毒、易制爆、易燃(如乙醇、石油醚、乙醚)等危险化学品的领用不可超量,领用后妥善保管于试剂安全柜中。

7.实验废弃物(尤其是废液)要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上面要求,1月9日前完成实验室安全自查,学校将于下周开展实验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现场检查(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请各学院填写《附件1: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和《附件2:2026年寒假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表》,分管实验室安全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于1月9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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