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专业核心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05 13:40 作者: 审核人: 点击: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水平,提升核心课程教学质量,根据《常熟理工学院专业核心课程评估实施办法》(常理工质(2023)2号)的相关精神,学校决定于2024年启动专业核心课程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对全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专业核心课程开展评估,评估周期为4年。

二、评估依据

《常熟理工学院专业核心课程评估实施方案》、《常熟理工学院专业核心课程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评估说明》(见附件1)

三、评估工作安排

1、确定受评课程(9月13日前)

9月13日前,各学院梳理专业核心课程,根据每年评估数为学院专业核心课程总数25%的比例,确定四年内核心课程的受评计划,并将受评计划表发送至质量管理与发展处邮箱(见附件2)。2024年受评课程优先考虑质量项目专业、已通过专业认证在有效期内专业、拟申请专业认证专业的核心课程。新设专业的核心课程需运行满一轮方可接受评估。

2、课程自评(9月16日-10月23日)

(1)各学院成立专业核心课程评估工作小组,组织填写《常熟理工学院专业核心课程评估自评报告》(见附件3)。要求:内容详实,并有相关数据和附件材料作支撑(注:指标体系中“评估说明”所列出的材料是专家主要查看依据,请作好材料梳理工作。纸质支撑材料存放在学院备查)。

(2)10月23日前,各学院将受评课程的《自评报告》、近三年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及教案、教学计划进度表电子稿,统一发送至质量管理与发展处邮箱。

3、自评情况审阅(10月24日-10月31日)

质量管理与发展处组织评审专家对自评材料进行通讯评议,形成现场考察计划。

4、实地评审(11月1日-12月20日)

质量管理与发展处根据专家审阅情况组织实地评审(具体日程及安排另行通知),评审程序如下:

(1)听取课程负责人作课程建设自评情况汇报(15分钟);

(2)集中评阅材料,专家就有关问题进行提问答疑。根据需要,可采用资料调阅、听课、师生座谈会等形式(90分钟);

(3)专家组评议,讨论形成现场评审意见并反馈(45分钟)。

四、结果反馈

评审专家组根据通讯评议和实地考察情况,依据《常熟理工学院专业核心课程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评估说明》,形成评估结论及意见,及时通报反馈。


质量管理与发展处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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